近年來,有部分商家抓住老年群體關注健康養生的特點,采用不法手段向老年人推銷保健類產品,侵害老年人消費權益,為提醒老年消費者增強防范意識,引導老年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,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特發布今年第7號消費提示,提醒老年人在購買保健類產品時應該注意的“十個不等于”,規避消費誤區。
一、“最新研究”≠“正確結論”
最新研究往往是特定研究條件限制下的一個結論。一方面,一個結論的成立有著諸多限制條件,并不能隨意推廣到實際生活中;另一方面,最新研究需要與這個領域的其他研究互相印證,互相補充,綜合在一起來分析才能得到有價值的結論。尤其當商家極力宣傳一項研究的結果很“驚人”“顛覆”“改寫”,往往意味著忽悠的可能性很高。
二、“熱門科學術語”≠“高科技新產品”
商家熱衷堆砌一些深奧的科學名詞,只是為了讓你“不明覺厲”,很多時候賣家自己也不懂是什么意思,僅僅是通過這些科學術語暗示他們的產品有很高的科技含量而已。
三、“擁有專利”≠“有宣稱的功效”
許多產品宣稱有多項專利,聽起來很“高大上”。專利只表示在“某一方面”有所創新,并不代表產品在所有的方面都擁有專利。這個“某一方面”,可能僅僅是包裝或者加工設備的些許改進而已,與宣稱的神奇功效并沒有任何關系。
四、“原料稀缺”≠“效果顯著”
中國古人認為“非常之物必有非常之效”,就用今天的話說也就是“腦補”。對動植物來說,稀缺往往表示它適應環境的能力不強,或者沒有馴化養殖種植的價值。但凡看到一種產品的賣點主要是“以稀為貴”,很有可能只是“忽悠”。
五、“名人在用”≠“合適于已”
絕大多數代言產品的名人并不具有評判產品的專業能力。代言產品只是“商業交換”——廠家付錢,名人向粉絲推薦該產品。名人在用、名人推薦、名人喜歡,都跟“功效”沒有什么關系,更不一定有個體差異的人群使用。
六、“傳統古法”≠“安全健康”
“傳統古法”,只是古人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琢磨出來的辦法。而食品是否安全健康,取決于原料和加工中的工藝控制。如果“古法”中有好的部分,都可以吸納到現代工藝中來;而現代工藝對于安全健康的認知,再聰明的古人也不可能全部掌握。
七、“工序復雜”≠“產品就好”
許多食品喜歡宣稱“經歷XX道工序精心制作”,但食品品質并不由工序數量和復雜程度決定。對于營養和安全,工序多不僅沒有幫助,反而會增加營養損失、增大安全風險;對于風味口感,直接嘗嘗就知道了,也不需要用工序的數量和復雜程度來衡量。
八、“原料種類多”≠“有特別功效”
許多食品宣稱“含有XX種原料”。一種食材或者營養成分對健康有什么樣的影響,并不是“有”了就可以,更重要的是“有沒有宣稱的功效”“有多少”。原料種類越多,就意味著各種原料的含量越少。在理論上可能存在“雞尾酒效應”,但這種“搭配產生的效果”需要證據來證實。市場上某些宣稱“含有XX種原料”的功效食品或者保健食品,只是把“XX種原料”混在一起做一鍋大雜燴,然后根據“邏輯上可能有”就賦予了它“有”各種想要的功效。
九、“生物活性”≠“保健功效”
有許多產品喜歡說“含有XX生物活性物質”,或者“研究發現某食品中含有XX生物活性物質”,然后被演繹成具有“保健功效”,最典型的就是“白酒養生”“白酒抗癌”。其實,“生物活性”只是說這種物質能對細胞產生影響,這種影響不一定是好的“保健功效”,也可能是“毒副作用”;即便細胞實驗表明“可能有效”,在人體中是否存在同樣的作用,需要多大的量才有同樣的作用,也是沒譜的事情;即便通過吃某種食物對身體有某種好處,也還需要考慮你能吃多少。
十、“存在不同”≠“存在優勢”
商家會借助各種“眼見為實”的小實驗在演示自己的產品和別人的產品“存在不同”,然后演繹出自己產品宣稱的功效。讓消費者形成看到“不同”就有更好功效的錯覺。其實我們在看到產品對比存在不同時,需要搞清的是這種不同“來源于什么”“意味著什么”,而不要因為“有不同”就相信了商家說的“有功效”。比如不要因為冰糖比白糖好看,就認為冰糖比白糖“健康”。
推銷形式層出不窮,但是萬變不離其宗。請老年消費者提高警惕,擦亮眼睛,多個心眼,最好到正規的實體店進行消費,并索取正規的消費憑證,不要盲目聽信口頭宣傳。如果您購買保健類產品發生消費糾紛,可以選擇撥打12345、12315熱線、向當地消費者組織投訴,或通過“全國12315”網站、公眾號、手機APP等渠道進行投訴舉報,及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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